汽车电气设备按功能可分电源、启动、点火、照明与信号、仪表与报警、电子控制装置、辅助装置等部分。
1.电源系统
电源系统由蓄电池、发电机、调节器及工作状况指示装置【电流表、充电指示灯】等组成。其作用是向全车用电设备提供低压直流电能。
2.起动系统
起动系统由起动机、起动继电器、起动开关及起动保护装置组成。其作用是带动飞轮旋转,使曲轴达到必要的起动转速。
3.点火系统
点火系统由点火线圈、分电器、电子点火器、火花塞、点火开关等组成。此外,采用由发动机控制单元进行点火控制时,可以不使用分电器。点火系统的作用是将低压电变成为高压电,适时可靠的点燃气缸中的可燃混合气。
4.照明与信号系统
照明与信号系统由前照灯、雾灯、示廓灯、转向灯、制动灯、倒车灯、电喇叭等及其控制继电器和开关组成,照明系统的作用是确保车辆内外一定范围内合适的照度;信号系统的作用是告示行人车辆引起注意,指示行驶趋向及操纵件的状态。
5.仪表与报警系统
仪表和报警系统由仪表、传感器、各种报警指示灯及控制器组成,其作用是显示汽车运行参数及交通信息。